经县政府研究,我单位×××被确定为全县人事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员。为进一步扩大表彰奖励工作中的民主,认真贯彻群众公认和公正公开原则,加强对表彰奖励工作的监督和管理■◆◆■◆■,根据表彰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县人事局要求,现将×××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(一)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、真实具体■◆★★◆,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,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。反映情况如有诬陷等行为,一经查实,将严肃处理。书面反映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。
对公示期间反映出可能影响表彰的问题◆◆,县人事局将认真调查核实★★★★■,视情况进行研究处理★■◆◆■◆。
1、认真学习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模范执行党的各项路线★★◆◆★、方针◆■■◆■、政策和规章制度◆■★★◆,政治过硬★■,立场坚定★◆;
4、严于律已,廉洁奉公,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,敢于向各种~现象作斗争;
2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坚持原则★★,团结,办事公道,乐于奉献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■■■■◆,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;
公示期间,所有干部职工如有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表彰条件和要求的,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■◆★◆。书面意见可直接投入我单位设置的意见箱内或投寄(传真)到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■◆◆■◆。口头意见可直接找领导反映或向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电话反映■■■。
3、热爱本职工作,勤于学习,勇于开拓,善于钻研人事政策★◆★★,业务能力强,办事效率高■★★★◆,群众公认;